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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

金沙2004线路检测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2023-09-28

本科生各班级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本科生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国家奖学金

(一)名额分配

班级

国家奖学金名额

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1班(2022级)

2

地理信息科学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2班(2022级)

2

人文地理学与城乡规划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3班(2022级)

2

环境科学(2020级、2021级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班(2022级)、环境工程(2020级、2021级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班(2022级)

3

水文与水资源工程(2020级、2021级),水利类(2022级)

2

合计

11

(二)申请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6. 参评学年必修课、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,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%(含10%)。

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、学校审核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参见《学院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校学〔2022〕23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申请材料提交

10月6日上午12点前,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,以“国奖+年级+专业+姓名”的方式命名,发送至320220948140@lzu.edu.cn。同时,加入qq群750558465。材料包括:

1.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Excel版)(附件2),严格按照填写规范(附件3)认真填写,不改变表格任何格式(不首行缩进);

2.学习成绩单(加盖教务公章,扫描件);

3.个人事迹及证明材料(附件4)。

(四)评选流程

1. 国家奖学金评选以当年度学业成绩和答辩成绩为依据,参评学生最终成绩=当年度学业成绩*60% + 答辩成绩*40%。根据最终成绩和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国奖获得者。

2. 答辩以ppt汇报形式开展,每人5分钟,可分别从个人基本情况、2022-2023学年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方面的表现、取得的突出成绩等方面进行汇报。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月8日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3. 答辩组由各系专业教师代表、班主任、辅导员等组成。

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
(一)名额分配

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,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班级

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

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1班(2022级)

4

地理信息科学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2班(2022级)

4

人文地理学与城乡规划(2020级、2021级)、地理科学3班(2022级)

4

环境科学(2020级、2021级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班(2022级)、环境工程(2020级、2021级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班(2022级)

7

水文与水资源工程(2020级、2021级),水利类(2022级)

4

合计

23

(二)申请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参评学年必修课、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;

6.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,参评学年必修课、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,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%(含50%)以内,且为2022-2023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含春、秋季学期)。

(三)申请材料提交

10月10日上午12点前,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,以“国励+年级+专业+姓名”的方式命名,发送至320220946520@lzu.edu.cn。同时,加入qq群750558465。材料包括:

1.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申请表(附件5);

2.学习成绩单(加盖教务公章,扫描件);

3.2022—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(附件6)。

(四)评选流程

奖助评定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,同时综合考虑日常表现,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原则上每个班不少于1个名额。


三、评奖联系人

联系人:吕老师

联系电话:0931-5292403


          附件1:学院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(校学〔2022〕23号).doc

          附件2: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xlsx

          附件3: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规范.doc

          附件4:个人事迹及证明材料.doc

          附件5: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.doc

          附件6:2022—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.xls



金沙2004线路检测

2023年9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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